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择新设
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市政府决定为市本级各类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为此,市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择8家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印章刻制
服务单位必须是在丽水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在丽水市区设立了实体经营点。2、须持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有1名及以上印章刻制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刻制备案印章,具有印章刻制相关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服务时间
暂定1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三、相关要求
1、遵守公安机关公章刻制管理规定,服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履行保密义务,无偿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印章相关的咨询服务。
2、开通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具备良好的网络办公环境,可登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处理业务。
3、从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接受刻章业务需求信息后,须在1.5小时内完成刻制反馈办结信息,并送达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验证、签收。
4、印章材质为光敏类、牛角类或橡皮类,其中公章、发票章的材质必须是光敏类,规格依照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5、报价要求:每套印章(含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合计费用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00元,否则无效。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24日9:30。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印章刻制报价表》(应密封盖章)、《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地点: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733室)。
五、选择办法
1、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先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再根据报价,从低到高选择8家入围,不足8家时全部入围,如第8名报价相同的,则采用抽签确定入围单位。
2、印章刻制价格根据入围单位报价的均价(取整数),作为结算价格。
3、入围单位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承揽合同,对印章刻制的时间、质量、价格、结算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4、合同签订后,入围单位正式确定新设企业印章刻制单位。
5、入围单位在服务期间,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提供服务而被企业投诉的,市行政服务中心有权根据约定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出现入围单位空缺,由原参加报名的单位按名次顺序递补,原定服务价格不变。
6、其他未尽事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21日(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090357,2090319。
附件:印章刻制报价表(需密封提交)
附件:
印章刻制报价表
序号 | 内容 | 材质 | 数量(枚) | 单价(元) |
1 | 单位公章 | 光敏类 | 1 | |
2 | 财务专用章 | 不限 | 1 | |
3 | 发票专用章 | 光敏类 | 1 | |
4 | 法人印章 | 不限 | 1 | |
5 | 合同专用章 | 不限 | 1 | |
合计 |
注:印章材质为“不限”的,应为光敏类、牛角类或橡皮类。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7日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择新设
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市政府决定为市本级各类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为此,市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择8家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印章刻制
服务单位必须是在丽水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在丽水市区设立了实体经营点。2、须持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有1名及以上印章刻制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刻制备案印章,具有印章刻制相关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服务时间
暂定1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三、相关要求
1、遵守公安机关公章刻制管理规定,服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履行保密义务,无偿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印章相关的咨询服务。
2、开通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具备良好的网络办公环境,可登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处理业务。
3、从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接受刻章业务需求信息后,须在1.5小时内完成刻制反馈办结信息,并送达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验证、签收。
4、印章材质为光敏类、牛角类或橡皮类,其中公章、发票章的材质必须是光敏类,规格依照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5、报价要求:每套印章(含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合计费用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00元,否则无效。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24日9:30。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印章刻制报价表》(应密封盖章)、《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地点: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733室)。
五、选择办法
1、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先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再根据报价,从低到高选择8家入围,不足8家时全部入围,如第8名报价相同的,则采用抽签确定入围单位。
2、印章刻制价格根据入围单位报价的均价(取整数),作为结算价格。
3、入围单位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承揽合同,对印章刻制的时间、质量、价格、结算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4、合同签订后,入围单位正式确定新设企业印章刻制单位。
5、入围单位在服务期间,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提供服务而被企业投诉的,市行政服务中心有权根据约定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出现入围单位空缺,由原参加报名的单位按名次顺序递补,原定服务价格不变。
6、其他未尽事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21日(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090357,2090319。
附件:印章刻制报价表(需密封提交)
附件:
印章刻制报价表
序号 | 内容 | 材质 | 数量(枚) | 单价(元) |
1 | 单位公章 | 光敏类 | 1 | |
2 | 财务专用章 | 不限 | 1 | |
3 | 发票专用章 | 光敏类 | 1 | |
4 | 法人印章 | 不限 | 1 | |
5 | 合同专用章 | 不限 | 1 | |
合计 |
注:印章材质为“不限”的,应为光敏类、牛角类或橡皮类。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