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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06 11:11 来源:综合秘书处 访问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主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制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巡察整改进度反馈表》,党组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反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建章立制,努力建立健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教育提醒23人次,建立完善制度49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285万元。

一、关于“对自身职能责任理解认识存在偏差,主动谋划、主动作为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工作站位。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一认领责任并作对照检查。创建“政悦读”学习品牌,班子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2023年组织开展学习19次、专题研讨1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带头完成1个重点调研课题,“中介网竞”平台相关调研文章在国家发改委主管《改革内参》上刊发。印发《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奋斗实干、担当争先”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对28项重点攻坚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有力推进中心重点、亮点工作落实。

(二)加强牵头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市公管办主任办公会议,对专家抽取、代理机构乱收费、强化日常监管措施等进行了专题研究。核查全市32个项目专家抽取情况并开展指导。加强评标专家信用管理评价,对不合规专家进行扣分。每季度召开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破解审批或改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印发《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负责人及首席代表AB岗设置方案》,确保了业务骨干人员到岗到位。针对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督促各窗口部门根据责任范围进行整改。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班子整体合力。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交流,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方案》,并强调加强沟通交流,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设立“政悦读·政务讲”学习品牌,先后邀请专家骨干开展业务专题学习。党组会议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复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2023年内部开展的新签或续订招标采购项目开展全面自查,重新审查招标采购过程的规范性问题。

(三)夯实干部队伍建设。出台《中共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开展“青蓝计划”年轻干部结对帮带工作方案》,优化了科级干部平均年龄。对超岗位最长任职期限的中层干部进行交流换岗。“政务服务一体化智治系统”建成投入使用,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党组会专题对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复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修订《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优化干部考核机制。

三、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不到位,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挂靠资质等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2023年下半年4次召开公管办主任办公会议、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协调加强招投标市场规范管理。开展建筑市场、公路水运市场等领域专项检查和部门招标文件备案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各行业建设市场发展。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共享、案源线索会商研判和案源线索移送机制》,健全完善15部门项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印发《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全流程监管工作要点》,明确招投标工作5个阶段、25个流程、44个环节的工作要点、责任主体和监督单位,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主体行为。

(二)压实日常监管职责。开展2023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牵头组织13个部门实施10项行动。开展合同履约专项检查,抽查项目735个。召集行政监督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深入查摆剖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会同市审计局全面比对核查疑似问题项目,对发现问题已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优化升级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功能,在开标环节实现对机器码、联系电话等要素信息的自动识别和预警提示。组织对4个县(市、区)项目招标情况、施工履约情况开展交叉互查。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监督平台预警信息处理操作流程》,规范问题处理流程。

(三)规范评标专家管理。优化“一标一评”评价表,进一步规范专家评标行为。核查2023年市本级依据“一标一评”结果进行扣分的项目,“一标一评”执行情况较好。协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全面排查评标专家落实回避、专家履职等情况,对违规专家均已按规定处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的通知》《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全流程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专家抽取、专家签到管理、评标纪律宣贯等方面的工作要点、责任主体和监督单位。

四、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存在短板,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指导市国资委起草《关于加强市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国企采购相关流程和重点环节等进行了规范。指导国企规范采购流程,实现市属企业采购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业务过程全公开、监督全覆盖。指导市建设局印发《关于发布<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流程>的通知》,防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符合性审查程序倒置等情况再次发生。开展2023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全市存量制度文件清理,清理废止、失效文件6份。推动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省级部署滚动迭代全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增强数字化改革强化监管意识。组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了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优化升级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功能,在开标环节实现对机器码、联系电话等要素信息的自动识别和预警提示。形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分析应用系统异常情况分析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交办各行政监督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监督平台预警信息处理操作流程》,对系统预警信息进行了规范处置并核实办结,办结率100%。

(三)优化现场交易服务管理。开通上线丽水市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对进场项目进行环节、流程见证全覆盖,并将预警信息交办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开通上线丽水市代理机构超市,实现代理机构进场行为真实信息和数据的集成。印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见证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对评标区域的见证和管理。出台《丽水市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分类制定了55条加、扣分条款,规范代理进场行为。

五、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存在薄弱环节,政务服务与群众期盼还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管理。印发《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星级服务窗口考评办法》,根据考勤、窗口星级、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综合调整差异化绩效工资比例。2023年市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的1862项已接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平台,全市累计“一网通办”办件489.31万件,“一网通办”率达99.50%。印发《关于推进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通知》,全市开展综合窗口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已有300余人取得中级等级。举办2023年行政办事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行政办事人员综合能力。落实《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负责人及首席代表AB岗设置方案》,21个窗口部门已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落实问题收集交办制度,2023年共组织三期政企恳谈会,多渠道收集问题350个,整改率98.57%。分析研究形成2022年度、2023年度“好差评”分析报告,落实“差评处理”闭环机制,全市按期整改率为100%。因场地的客观限制,婚姻登记、社医保、车管仍然无法进驻中心,根据《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星级服务窗口考评办法》加强对分中心的管理。成功打通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6条集成办事“高速通道”。市出入境窗口设立“助企专窗”和“绿色通道”,提高企业和特殊群体办事效率。组织乡镇便民服务相关业务培训13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拓展到全市1714个村级便民服务站点,网点覆盖面提升至84%。依托241个农商银行政务服务网点,解决783个偏远山村群众办事难问题。2023年共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36.28万件。举办“放管服”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建立及落实大厅经理代帮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即时办结等制度,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将代办跟踪服务向企业开办、竣工验收延伸。

六、关于“主动服务企业、助企纾困解难的意识不强,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增强“政府服务力”。印发《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负责人及首席代表AB岗设置方案》,目前21个窗口部门已确保审批业务骨干人员到位。整合优化多部门涉及相关行政许可变更的事项,个体工商户直接申请变更,同步办理多项许可证变更,节省办理时间50%以上。企业核查税务办结情况后,可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联合印发《丽水市涉企鉴定评估“最多评一次”改革(涉企强制性重复鉴定评估清理)实施意见》,2023年共办理涉企鉴定评估3266件,免评估555件,多评合一、一评多用89项,中介服务时间平均缩减50%,收费减少20%。

(二)持续推动“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全面升级”。启用市区一体融合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已进驻市、区26个部门和社会侧、市场侧服务力量,梳理完成11个板块137项增值服务事项。全面升级全程代帮办服务品牌,推动代办服务向“企业设立”和“竣工验收”两端延伸。2023年全市代办投资项目总数455个,代办项目投资总额1036.94亿元;代办企业开办4095个,代办竣工验收171个。宣传推广“企业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线上“丽企宝”和线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全方位开展多维度宣传。出台《“‘浙丽为企’茶咖沙龙”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已举办“浙丽为企·茶咖沙龙”7期,为企服务3896件。对涉及社保医保、税务涉税、用水用电等不满意事项召集相应部门分析整改。

七、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还有漏洞,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全面排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费用报销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相关干部已主动将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全额退回。印发修订《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强化派车审批、费用报销的监督力度。修订《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处置流程等条款。

(二)严格采购程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落实办公用品采购的申请、审批和具体经办人员的岗位分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印发修订《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物品服务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申请、报批及实施的具体操作流程,杜绝廉政风险。2024年1月份出纳已到岗,完整实现出纳、会计岗位分离。约谈提醒应报未及时报销行为责任人。进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物品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等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已开展一次办公物品采购行为合规性抽查。

八、关于“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建引领不断深化。优化调整4个工作党支部,对新任支委进行培训。划分党员责任区,工作支部党员责任区6个,支部党员领衔攻坚政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项目7个。组织窗口党员开展“助百企、破百难”志愿服务一条街活动。党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工、青、妇工作,召开“明德守法、完善自我”青年干部座谈会暨主题团日活动,联合市妇联制定《“巾帼红·向日葵”政务服务巾帼平台建设方案》开展巾帼六大建功行动。印发《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岗位风险及防控清单》,梳理党风廉政岗位风险222条,制定防控举措223条。修订完善党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组织认真学习党风廉政相关制度。2023年以来,党组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开展廉政谈话59人次。

(二)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巩固。将中央、省委、市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学习计划,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进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指出了部分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修订党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刚性任务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2023年度全体班子成员均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我对照检查和述职。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政务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党组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各处室和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到实效。二是以更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对于已经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三是以更实举措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定信心、拉高标杆、明确目标,积极完成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任务,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聚焦聚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牛鼻子”,以“增值服务理念”贯穿全年工作,持续推动“奋斗实干、担当争先”效能建设活动,以“改革创新提升年”为载体,打造一批具有丽水辨识度、全省影响力的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090215;邮政信箱: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电子邮箱:lsxzfwzx2022@163.com。


                                                                                                                                                 中共丽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