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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择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1-01-11 15:24 来源:市审管办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市政府决定为市本级各类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为此,市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择8家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印章刻制服务单位必须是在丽水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在丽水市区设立了实体经营点。

2、持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有1名及以上印章刻制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刻制备案印章,具有印章刻制相关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服务时间

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

三、相关要求

1、遵守公安机关公章刻制管理规定,服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履行保密义务,无偿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印章相关的咨询服务。

2、开通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具备良好的网络办公环境,可登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处理业务。

3、从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接受刻章业务需求信息后,须在1.5小时内完成刻制反馈办结信息,并送达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验证、签收。

4、印章材质为光敏类、牛角类或橡皮类,其中公章、发票章的材质必须是光敏类,规格依照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5、报价要求:每套印章(含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合计费用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0元,否则无效。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5:00时。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印章刻制报价表》(应密封盖章)、《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地点: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714室)。

五、选择办法

1、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先对报名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再根据报价,低到高选择8家入围,不足8家时全部入围,如第8名报价相同的,则采用抽签确定入围单位。

2、印章刻制价格根据入围单位报价的均价(取整数),作为结算价格。

3、入围单位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承揽合同,对印章刻制的时间、质量、价格、结算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4、合同签订后,入围单位正式确定新设企业印章刻制单位。

5、入围单位在服务期间,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提供服务而被企业投诉的,市行政服务中心有权根据约定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出现入围单位空缺,由原参加报名的单位按名次顺序递补,原定服务价格不变。

6、其他未尽事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7日(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090357,2090319。

 

附件:印章刻制报价表(需密封提交)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择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1).docx